我什麼時候開始變成了Dating大師了?會有能力寫這種文章?而且還是放在部落格的靈修分類中?
事實上這一篇文,是我和女王在近一年前就討論過的話題。之所以會討論這像的東西,不是沒事找事做,而是當時有一位姊妹和我們夫妻約Date,在Dating過程中,這兩位弟兄姊妹一直和我們討論「能不能有Chemical再去建立關係」及「能不能One Focus」這樣的話題。和他們討論了近兩個小時,並不是沒有結論,而是當時他們不願意接受我們分享的信念。
這一定是個具爭議性的話題,我也相信我和女王討論出來的結果也一定會有人反對,在教會目前的Dating文化中,所謂「公義地建立關係」早就被棄於腦後,目前我所知道還願意堅守這件事的人少之又少。可是為什麼要這麼做呢?只是教條?只是希望多鼓勵?還是因為網子放大一點比較有機會?除非有家人的情況是「重新開始」建立關係,亂槍打鳥一番,看看有沒有機會找到可以建立的關係。或是比較鼓勵的情況,那家人已經確知自己是有「獨身」恩賜的。
上面這段話講得很毒,但很遺憾是個事實。我寫下這些,實在也是因為當了查經班小組長,不過兩個多月,就已經處理了兩個弟兄跨教區的Dating狀況,心有所感,才想要寫下這些,而這兩位弟兄的情況,其背後原因,和所謂Chemical多少有關,而不是將自己發生的情況交托於神,求神帶來成長和成熟。曾有幾位弟兄來問過我這兩個Dating上的大哉問,但在我回問他們兩個問題後,他們就沒有再來找過我了。
「你覺得神是因為對你有Chemical才愛你嗎?」
「你覺得神對你One Focus才揀選你嗎?」
會當門徒的人一定都知道這兩個問題的答案,但能不能活得出來,甚至是能不能接受,是另外一回事。只是這兩句話是我的詭辯嗎?有沒有聖經的依據?我想到的這兩句話是我的個人意志?我在講的東西是不是很迂腐的老玩意兒?
雅各書第二章第一節:
「我的弟兄們,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,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。」
雅各書第二章第九節:
「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,便是犯罪,被律法定為犯法的。」
用「外貌」一詞來查全本聖經,可以找到的經文只有十五段,但其前後文全部是對其否定的語句,其中又以這兩段,直接指出以「外貌」待人是犯罪的。其中所犯的罪很明顯,是「拜偶像」和「自私」!如果某人沒有我期待的外表,就不愛他/她;沒有我期待的個性,就不愛他/她;沒有我期待的才華,就不愛他/她;沒有我期待的……,我就不願意愛這個人!
可是,神和基督根本不會這樣做!
這篇文的部份用詞比較激烈,於我卻不得不寫。尤其憂心一些良好Dating文化的流失,之前來問我那兩個問題的弟兄,過了數月,也沒有聽到任何關於他們改變的好消息。雖然已經結婚,但我仍要自己能持守這些對的事情,和單身的家人分享,也希望能為教會多少帶來一些改變。
2008年11月5日 星期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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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應您上面所說的,我覺得這種現象不單就在dating上顯現(只是dating比較引人注目或討論),倒是覺得或許事對於聖經上的教導,已經不再如此持守或說堅持的態度,導致很多部份的迷思(或者說人的想法)吧。
該怎麼做呢?
Dear Tammy:
我完全讚同妳的看法,很多似是而非的觀點,會反應出我們屬靈的偏差或錯誤的信念,這確實是要很小心的。
在Dating上會如此明顯地出現One Focus和Chemical的影響,我相信是有些人在屬世的男女關係,或是家庭的教導,或是個人感官上的追求,都會造成影響,而我所說的理由決不是全部。我也聽說過有弟兄在屬靈上頗有影響力,但在Dating中卻只相信自己的感覺的,似乎這是兩件風馬牛不相及的事,令人頗為驚訝。
女王曾對我分享過一個十分有力的禱告,她曾為自己的成長做了一個禱告,她以英語問神:「How many do you want?」,但她卻立刻從心裡聽到一個聲音:「I want all!」她並非為Dating禱告,只是當我們生命中處處都是需要背負的十架時,「獻上一切」卻是我們要時時提醒自己的。
在門徒提出這些莫須有的疑惑時,提出直接的提醒和挑戰,並為其懇切禱告,我認為這仍是最中肯和實際的作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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