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篇是之前我的靈修內容及House Church上課的E-Mail分享,在此做個轉貼分享。
馬可9:49–50
49:因為必用火當鹽醃各人(註:有古卷在此有“凡祭物必用鹽醃”)。
50:鹽本是好的,若失了味,可用甚麼叫它再鹹呢?你們裡頭應當有鹽,彼此和睦。
馬太福音中的對照經文:5:13
你們是世上的鹽。鹽若失了味,怎能叫它再鹹呢?以後無用,不過丟在外面,被人踐踏了。
巴克萊的「馬太福音注釋」注釋本上冊P.132
「……在巴勒斯坦,普通人家的火爐是建在房子外面,用石塊砌成,底下舖磚。這種火爐「為要保持熱度,就在爐底的磚上面,放一層厚厚的鹽。經過相當長的時間,鹽全部被燒壞了,就拿起磚來,把鹽拿開,丟棄在爐外……。鹽既已失去熱磚的能力,就把它丟棄了。」這可能正是所描述的情形。其中最重要的要點,正是新約中重複再三所提示我們的–無用就招致災難。基督徒沒有達到他們作基督徒的目標,就正走在災難的道途之中。」
針對馬可9:49的經文,我的想法是,當用鹽來醃食物時,會使食材脫水,只保留要食用的部份。經文中說「以火當鹽」,我認為其中的意思,應該是用神的話以及這個世界的操練,燒去每個人在本性中不該存在的罪惡及不好的個性,而保留住在神裡面建立起來的不壞根基。
2007/4/20於MSN
羅馬/北橫三日團(二)– 男人的操練
14 年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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